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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收房时却被告知公摊面积增加 银川业主拒绝收房

来自:yinchuan.zhuangyi.com日期:2017-06-29 10:32:11
收房时被告知公摊面积增加,银川业主拒绝收房,当初买房时承诺赠送的面积没有完全兑现,公摊面积反倒增加了,我们表示抗议,开发商解释称,测绘报告为准,无法解释,律师称若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告知业主,下面跟银川装修网小编一起来看看具体如何解决吧。

准备收房时被告知新房面积增加,而且增加的全是公摊面积,开发商要求业主付增加部分的房款——这个消息让银川某小区2号楼、3号楼的五六十户业主难以接受,不少人表示:“当初买房时承诺赠送的面积没有完全兑现,公摊面积反倒增加了,我们表示抗议。”事实如何呢。

业主

公摊面积增加,很不合理

6月21日上午,在位于银川市金凤区后海路的小区销售中心,近百位业主集体维权,打出“兑现赠送面积,抵制不合理公摊,维护业主权益”的口号。

银川装修网了解到,业主严先生称他于去年在小区3号楼买下一套住房,合同中的房屋面积为120.16平方米,但今年6月16日接到收房通知后,发现面积增加为121.58平方米。“本来觉得面积增加1.42平方米并不是什么坏事,购买期房面积少许增减都是可以理解的,可仔细一看开发商提供的房屋分户面积明细表,增加的面积全部在公摊面积中,套内面积还是和以前一样大。”严先生说,“按照开发商的说法,这样一来我还要补交近万元,可我的房子实用面积还是那么大。”

和严先生家情况相似的业主至少有五六十户,多为2号楼和3号楼业主,房屋面积均为89平方米或120平方米左右。杨先生也在去年购买了该小区3号楼1单元的期房,当时签署的《银川市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中,预测建筑面积共89.46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70.51平方米,分摊共有建筑面积18.95平方米,等到收房时,发现建筑面积变成了90.52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没有变化,分摊共有建筑面积增加了1.06平方米。

银川装修网了解到,由于几十户业主都存在公摊面积增加而套内面积不变的情况,业主们质疑:“为什么增加的只有公摊面积?”大家怀疑开发商擅自改变规划,让业主承担不合理的公摊面积。

此外,业主们普遍反映,“购房时销售方给大家划出了赠送面积,实际测绘是否把赠送面积也算了进去?”大家质疑楼盘前期售卖过程中存在虚假宣传。

开发商

测绘报告为准,无法解释

对于业主的疑问,银川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营销副总监张幼苗表示,从前期和业主签的合同与目前的测绘报告对比情况来看,2号楼、3号楼确实有不少房屋建筑面积增加,并且主要为公摊面积增加,套内面积变化不大。至于原因何在,他说自己不清楚,因为测绘报告是由第三方银川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出具的,但开发商已经和该中心沟通好,业主可前往该中心测绘科询问相关情况。关于公摊面积增加的相关问题,他均表示“没法解释”。

至于部分业主提出的赠送面积问题,张幼苗称赠送面积没有计入测量面积,并拿2号楼2单元801室举例,“写着‘空’的区域是赠送面积,没有计入房屋面积”。对于当初承诺的阳台赠送面积,他表示,承诺赠送的是阳台一半面积,而测绘报告中的测量数据也是“半阳台”,也就是说,面积只算了一半。

不过,业主对张幼苗的解释并不买账。一位从事房地产行业的业主表示:“按照相关规定,不封顶的露台是完全不计入建筑面积的,封顶的阳台面积只能计入一半,也就是说,这一半阳台本身就应该是业主的。”对此说法,从银川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得到肯定的答复。业主们认为,照此来说,当初承诺的赠送面积其实是不存在的,认为开发商的前期宣传“偷换概念”。

收房时被告知公摊面积增加

测绘中心

只对实测报告承担责任

对于公摊面积的增加,银川市房地产测绘中心测绘科一位负责人表示,房子销售前,要求开发商做预测才能办理后面的售房手续,合同中的数据是测绘人员当时按照图纸进行预测的,但楼盘建成后,实际测量时发现有些地方发生变动,比如外墙保温层变厚,就会影响预测的数据。“但我们只对实测的报告承担责任。”该负责人说。

至于前后差异,这位负责人表示,前期预测根据图纸进行,后期有可能是开发商提供的图纸出现改动等原因导致差异,不过前期预测图纸没有存档,无法确定改动情况。“购房者对测绘报告哪一条有质疑,我们可以解答。房屋图纸测绘和实际测绘出现误差是正常的,有正负3%的差异都在允许范围内。”

如果业主不放心,想复测怎么办?该负责人表示,可以申请,不过费用需要业主自己承担。

律师

若设计变更开发商应告知业主

翻开业主的合同,购房合同中关于房屋建筑面积计价的约定,有这样的表述: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对此,宁夏天器律师事务所律师张雯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银川装修网获悉,业主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如果约定了“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在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的情况下,开发商有权要求业主按照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款,若误差比绝对值超过3%,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

但是,如果开发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产生设计、规划方面的变更,有义务通知购房者。如果开发商刻意隐瞒,要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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