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银川市大新镇政府及大新镇村民代表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送来两面锦旗,表达他们对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及执行法官由衷的感激之情。下面,随银川装修网小编一起看看到底怎么回事吧!
2005年9月,银川市大新镇政府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拆迁安置联合开发合同》,该合同约定由某房地产开发公司拆迁大新镇辖区9.12万平方米旧房,并负责向大新镇政府返还6.1万平方米安置房(其中住宅房屋48000平方米,营业房13000平方米)。
依据这份合同,大新镇政府又与184户拆迁户签订了《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约定向该部分拆迁户安置房屋。
可是后来,房地产开发公司出现了未按时拆迁、工程延期等问题,大新镇政府于2015年10月将房地产开发公司诉至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经法院审理判决,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大新镇政府移交13000平方米营业房及支付936万元过渡期安置补助费。
可房地产开发公司并没有主动履行生效判决,无奈之下,大新镇政府向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王文浩发现该案申请执行人虽然为大新镇政府,但其背后却涉及184户拆迁居民,属于涉民生案件。
对此,中院执行局指令执行人员立即对被执行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银行资金采取冻结措施,对涉及移交地段的房产进行查封,以防止被执行人转移资产。随后执行人员找到被执行人公司相关负责人,督促其尽快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并多次组织申请执行人及被执行人进行调解,寻求解决解决方案。
据银川装修网小编所知,经过多方协调,目前部分拆迁户已得到安置,并领取到前期过渡安置补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