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民张女士反映,几年前,她购买了一套顶楼带阁楼的房子,购买时开发商表示,阁楼是赠送的不用缴物业费和采暖费。但是去年供暖季,供热公司突然要求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收取采暖费,这让张女士一时没了主意。
张女士说,当初她选择颐和城府的房子就是被“赠送阁楼”所吸引,开发商也与业主签订协议,表明赠送的面积可以不缴物业费。银川装修网了解到,入住几年来,张女士一直按照实际购买面积116.05平方米缴纳物业费与采暖费。年底,西夏热电厂收费员通知张女士,根据银川市房管局备案信息,张女士家今后需按房屋建筑面积155平方米缴纳采暖费。张女士表示,购房时阁楼是赠送的,而且上面也没有安装供暖设备,不应该缴纳采暖费。
通过银川市供热物业管理办公室供热科了解到,目前房屋采暖费是银川市物价局制定并由供热公司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收取的。对于张女士反映家里阁楼没有安装供热设备的问题,工作人员回复,如果阁楼与住宅分户进入,那么没有采暖设备的阁楼不需要缴纳采暖费;如果阁楼设计在住宅中,则属于超高建筑,阁楼的取暖也需要缴纳采暖费。
西夏热电厂回复说,过去张女士家的采暖费是由物业代收的,具体如何收取,他们并不知情。去年采暖期,供热公司对一些住户房屋信息重新进行了核实,像张女士家这样购买了顶层送阁楼的住户房屋面积出现增加,他们也只能按照经过核实的面积收取供暖费。
银川装修网了解到,由于小区供热是由第三方承担的,开发商在业主购房时与之签订的协议,无权对是否缴纳采暖费进行约定,因此赠送的阁楼也应该按照规定缴纳暖气费。如果供暖期阁楼室温不达标,业主可以要求供热公司进行测温,并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减免部分采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