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小编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该厅近日下发《关于认真做好2015年~2016年采暖期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做好供热准备工作,保障供热生产正常运行,确保群众冬季用热。
在热计量收费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深化供热计量改革,全面推进按照用热量计量收费。各地要在本采暖季全部制定出台热计量收费价格和办法,并对具备条件的建筑全部实行热计量收费。对具备条件但不积极主动推行热计量收费的,将按《宁夏回族自治区供热条例》处罚。
《通知》要求,各单位要严格执行供热质量标准,提高供热质量,并指导居民合理用热,加快推行标准化、规范化诚信服务,实行供热公示制和承诺制,设立24小时服务热线,及时、主动、高效服务群众。
同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低收入困难群体冬季用热问题,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建立完善低收入困难群体用热保障机制,合理提高其供热补贴标准,并及时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