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自治区政府要求,明确规定我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老旧住宅小区物业实行政府定价,定价权限属市(县)级政府。同时要求加强物业服务等级标准及相应基准价格的动态评估,建立物业服务价格和服务成本联动机制,每三年进行一次调整。同时,据了解,我市现行物业收费标准是2006年制定的,具体标准为一级每月0.80元/平方米;二级每月0.55元/平方米,三级每月0.35元/平方米,四级每月0.25元/平方米。该标准长时间没有调整,随着物业企业成本上升,造成各物业公司服务收费相差较大,且因为收费率普遍较低,物业企业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性低,造成物业服务恶性循环,统一收费标准势在必行。依据我市对2012年~2014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民安置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定价成本监审结果,准物业小区三年平均成本为每月0.37元/平方米;一级服务小区三年平均成本为每月0.62元/平方米;二级服务小区三年平均成本为每月0.71元/平方米。此次进行了统一规范,从下月起,三类小区执行新的物业收费标准。
5月1日起银川保障性安居工程等三类小区收费标准:
准物业小区
每月0.40元/平方米
一级服务小区
每月0.60元/平方米
二级服务小区
每月0.80元/平方米